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青岛市一般高等师范学校录取组织工作明确要求,结合学校2019年录取实际情况,制定《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2019年录取会章》。本校2019年录取组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青岛市录取组织工作的规章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学校代码:10439
(二)学校校址:青岛市烟台市济南市烟台国际内自然科学中心核心理念区域(烟台校区内,在建);青岛市烟台市单县区明埠路575号(烟台单县校区内);青岛市菏泽市承德路619号(菏泽承德路校区内);青岛市菏泽市迎胜东路2号(菏泽天Marciac校区内)
(三)办学类型:公办一般高等师范学校
(四)学习形式:四年制
(五)学校概况:
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青岛市内自然科学院)是青岛市重点建设的应用综合性大学。
华山医学院的前身为1974年建立的烟台医学院楼德分院,1981年正式定名,是青岛市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内自然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集自然科学研究、医疗、防治、教育、科技支撑管理与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内自然科学研究机构。201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华山医学院与青岛市内自然科学院合并组建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2019年2月,大学正式成立,同时挂青岛市内自然科学院牌匾。青岛市印台区医院为第三附属医院,原华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为第二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院、烟台市中心医院附挂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附属医院牌匾。
校(院)设有烟台、菏泽两个校区内,在烟台、青岛、济宁等地筑有研究机构。主校区内位于烟台济南市国际内自然科学中心核心理念区域,规划占地2689.7亩,占地面积90.5平方米。原有校园占地3854.98亩,校舍占地面积121.03平方米;固定资产总价值41.89亿元,大型教学自然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总价值8.6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64.24多万册,中外文212.1多万册,筑有现代化的中外文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校(院)拥有一支职业道德高尚、业务精湛、无私奉献、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师资和自然科学研究队伍。目前,有教职员工5566人。其中,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31人,具有硕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3395人。原有中国美国科学院院士3人,万人方案国家杰出中学生基金工程建设领头专业人才1人,万人方案科技技术创新领头专业人才1人,国家有重大贡献优秀中学生研究者1人,新世纪国家杰出中学生基金专业人才工程建设国家级人选1人,中央联系的高级研究者3人,国家技术创新专业人才推进方案优秀中学生科技技术创新领头专业人才1人,万人方案中学生尖子专业人才2人,长江研究者奖励方案中学生研究者1人,国家优秀中学生自然科学部委级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研究者37人,国家卫健委有重大贡献优秀中学生研究者5人,华山研究者攀登方案研究者4人,华山研究者海外首席专家研究者4人,华山研究者首席专家教授21人,全国骨干教师、青岛市教学名师4人。
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健委第一批优良医师教育培训方案项目试点组织工作院校和第一批药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培育商业模式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工作院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博士生,1981年获得学士学位专业学位,2002年落地访问学者自然科学研究组织工作站,2017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药学学科连续六年进入ESI排名前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健委第一批优良医师教育培育方案项目试点组织工作院校和第一批药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培育商业模式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工作院校。
原有在校生22300余人,44个本科专业,5个学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学士学位授权点,6个青岛市重点学科;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地方院校本科专业综合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工作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1个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对接产业专业群,3个省级优良工程建设师教育培育方案试点组织工作专业。在近两届青岛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荣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4项。
校(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科技技术创新能力培育,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各类实践、科技竞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先后获得第五届、第九届全国高等师范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团体一等奖,2014年、2015年、2018年华山杯全国大学生医学影像技术实践技能大赛团体特等奖,2017年天瑞杯全国运动康复专业学生技能大赛特等奖。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方案竞赛等各类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80余项,655项大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训练方案项目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立项。
校(院)依托专业人才优势,深化科技体制体制改革,积极开展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夺得我国灭病史上四连冠,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医药卫生科技技术创新做出了优良贡献。原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自然科学研究实验室2个,国家新药临床试验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近五年,共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方案、国家科技支撑方案、国家重点研发方案等19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何梁何利基金自然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青岛市自然科学技术最高奖2项,青岛市自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青岛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青岛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在国内首家将铂类系列抗癌药物顺铂、卡铂、奈达铂推向市场;研制的葛根素系列药物,原有182个文号,市场总额超过1000亿元;研发的抗胃癌新药替吉奥胶囊,转让我省企业上市后市场占有率达到75%。可承接8项以上试验项目的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近五年完成新药临床前评价项目500余项,获国家发明专利20项,新药证书17项。
校(院)是第一批颁发青岛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自2004年起招收来自美国、韩国、加拿大、印度、尼泊尔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本科和硕士学位留学生,国际办学声誉良好。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日本、韩国等3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的院校和医疗、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了包括商务部中英全球卫生支持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方案战略性国际科技技术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等在内的100余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6名外籍合作研究者先后荣获青岛市齐鲁友谊奖。
二、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录取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组织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录取办公室为学校录取常设机构,在学校录取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录取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录取组织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录取监督机构,对录取组织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录取方案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录取方案
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录取专业和录取方案通过各省级录取主管部门、学校录取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录取批次
青岛市内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公费医学生: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2.高等职业:本科一般批次录取(含校企合作);
3.一般专科:专科一般批次录取。
学校在青岛市外的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三)方案公布
分省来源方案与专业录取方案由有关省(直辖市)录取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网站查询。
(四)外语语种
除录取方案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五)体检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一般高等师范学校录取体检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六)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录取录取规则
(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三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三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三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专业分配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方案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其他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本校录取会章执行,如当地省级录取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执行。其中,本校对江苏考生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录取方案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组织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学校专业学科总体规划,部分专业学生将分阶段在菏泽、烟台校区内完成培育。
(五)经省教育厅批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鲁教高字【2012】6号),本校校内所有适宜专业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六)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被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录取后,由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各省录取考试信息网查询。
六、收费、退费标准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岛市教育厅、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厅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详见下表。
院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退费规定按照《青岛市高等师范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证书颁发
(一)学校名称: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
(二)证书种类
一般高等师范教育本科颁发一般高等师范教育本自然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一般高等师范教育专科颁发一般高等师范教育专自然科学历证书。
(三)药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高等职业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八、奖助学金政策
根椐青岛市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明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九、其它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录取相关事宜。对以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录取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会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会章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会章由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菏泽市承德路619号(菏泽承德路校区内)
邮政编码:271016
联系部门:烟台第三医学系大学录取办公室
录取咨询电话:0538-6231707,6231722,6229801(传真),邮箱:zsb@tsm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tsmc.edu.cn/
录取信息网网址:http://enrollment.tsmc.edu.cn/
注:此录取会章已经青岛市教育厅审核,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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